2014年4月1日 星期二

資訊科技與生活科技融合為科技領域之發展與省思

合報於201429日報導了一篇「國中必修 新增『資訊科技』」(http://mag.udn.com/mag/edu/storypage.jsp?f_ART_ID=498273#ixzz2svpBc8eB),其中提到:

一、為培養學生帶的走的能力,十二年國教課綱總綱草案國中新增將「資訊科技」列必修。
二、學生數位能力也是十二年國教要培養的核心素養,現在多數國中利用彈性課程開資訊課,課綱新增科技領域,國一起就要上資訊科技和生活科技,都是必修一學分。


此一報導,對於身兼「生活科技」及「資訊科技」二項課程的我來說,是一項期待已久的希望。因為在目前國中課程裡,誠如報導所述,「自然」與「生活科技」同一領域,國中的生活科技課常被自然課「吃掉了」,也就是學校有「自然與生活科技」課,但實際教學內容僅有自然學科裡的生物、理化及地球科學,「生活科技」的教學內容在大部份在老師學識背景及趕課中,幾乎沒空理會及教學。甚至在不考不教的情況下,自然消失。

國家教育研究院於1032月發布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建議書」,預計做為研擬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之重要參考依據。依內容得知,教育部預計於1037月發布課程總綱,105年發布各領域/群組/科目課程網要。其中有關「生活科技」與「資訊科技」二項課程在國民中小學未來發展有關內容摘錄如下:

 一、「自然與生活科技」領域可自第二學習階段開始分為「自然科學」、「科技」兩個領域,其中「科技」領域的內涵宜同時納入「生活科技」及重大議題中的「資訊教育」等。(p.29)
 二、重大議題中的「資訊教育」在許多國家均已設置成科,只列為重大議題恐無法凸顯其獨特性,故可與「自然與生活科技」中的「生活科技」合併調整為「科技」領域,以符應世界潮流之發展趨勢。(p.33)
 三、若領域科目有所調整時,學習節數亦應一併更動,如「自然與生活科技」調整為「自然科學」與「科技」兩個領域時,其增加的學習節數亦可考量以調降彈性學習課程的時間等方式解決。(p.33)


國中「生活科技」課程早期稱為「工藝」。目前國內生活科技課程規畫涵蓋生物科技、傳播科技、製造科技、能源與動力科技、營建科技與運輸科技等六大項,是屬於務實的生活應用課程。尤其是在強調「做中學」的來驗證學習理論,培養多元能力,如果「科技」領域如果可以正式設立,相信對學生學習是有極大幫助的,對於擔任「生活科技」或「資訊科技」的老師來說,應該不會再有淪為次等學科科目老師的感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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